中新经纬12月18日电 香港证监会网站18日通报,中达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达证券)因未遵守《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财政资源规则》),香港证券会对其作出公开谴责并处以罚款100万港元。
香港证监会表示,中达证券在根据《财政资源规则》呈交的财务申报表中犯有多项会计和计算上的错误,导致其在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有关期间)的速动资金被夸大。在剔除该等错误后,中达证券的规定速动资金在有关期间内的八个月出现短欠,金额介乎162万元至4908万元不等,违反了《财政资源规则》的规定。
中达证券未能确保该等申报表的准确性,主要是因为没有委任具备资格和胜任能力的人员编制和审阅财务申报表。尤其是,编制该等财务申报表的人员并不具备充分的知识和经验以履行他们的职务。此外,中达证券负责审阅和签核该等财务申报表的负责人员对《财政资源规则》的规定并不熟悉,并且没有识别出呈交予香港证监会的该等财务申报表上的错误。
香港证监会认为,中达证券的行为违反了《财政资源规则》和《操守准则》。
来源:香港证监会
官网介绍,中达证券于2014年创立,为港股上市公司中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139.HK)成员企业。中达集团控股于1994年3月15日登陆港交所主板上市,下设中达证券、中达资产管理,拥有香港证监会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业务牌照,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承销、孖展融资、证券研究、资产管理(私募基金设立及管理)、结构性产品。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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